各會員及相關單位:
為推進廣東陶瓷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團體標準制訂工作,進一步推動廣東省陶瓷產業自主創新和綠色化、智能化發展,依據《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和《廣東陶瓷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現啟動2019年廣東陶瓷協會團體標準項目征集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和范圍
申報項目應符合開放、公平、協商、透明、促進貿易和交流的原則,緊緊圍繞引導產業綠色發展、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等相關工作,優先支持技術領先、工藝先進、節能與降低工業“三廢”和綠色環保產品的相關標準項目立項,體現安全、節能、綠色、環保、質量方面的標準需求,填補國家、地方、行業標準空白,或嚴于國家、地方、行業標準的標準項目,促進廣東省陶瓷產業的高質量發展。
二、申報要求
1.申報廣東陶瓷協會團體標準制訂項目,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與國家現有強制性標準協調一致。以圍繞行業發展迫切需要和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亟需為主要方向,并與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無交叉、無重復。對技術成熟、基礎工作扎實、技術文件較完善的標準可優先立項。
2. 申報單位對標準制定的目的意義、必要性和可行性、適用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國內外情況等進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填寫《團體標準項目建議書》(附件1)及其他相關證明、論證材料等,以電子版和紙質版的形式報送至協會秘書處。
三、申報周期及立項審批
團體標準申報立項作為常態化工作,申報單位可依據前期的調研情況隨時提出立項申請,協會根據申報情況,適時組織審查。經協會內相關行業的標準評審專家評估后,對于予以立項的標準制定項目報協會審批立項,并在協會網站(http://www.657267.com/)進行公示。
聯系方式:王衛國、陳振廣,020-83326013
電子郵箱:gzgdca@163.com。
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00號金安大廈附樓3705室。
附件:團體標準項目建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