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推進我省陶瓷行業標準化工作,進一步推動廣東省陶瓷產業自主創新和高質量發展,依據《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和《廣東陶瓷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現啟動2021年廣東陶瓷協會團體標準項目征集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和范圍
1.申報項目應符合開放、公平、協商、透明、促進貿易和交流的原則,緊緊圍繞引導產業綠色化、智能化發展,促進產業自主創新等相關工作,優先支持技術領先、工藝先進、節能與降低工業“三廢”和綠色環保等生產、產品、應用和管理的相關標準項目立項,體現安全、節能、綠色、環保、質量方面的標準需求,填補國家、地方、行業標準空白,或嚴于國家、地方、行業標準的標準項目,促進我省陶瓷產業的高質量發展。
2.為充分發揮團體標準在推進技術創新和培育區域品牌等方面的引領作用,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市場化,提升產業、企業和產品核心競爭力,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根據行業發展需要,鼓勵相關企業開展以下標準編制工作:
(1)建筑陶瓷新品類標準及特定領域加工、應用技術規范。
(2)衛生陶瓷智能化生產管理規范。
(3)日用陶瓷特定品類標準。
(4)陳設藝術陶瓷批量生產的特定品類標準。
(5)產業高質量發展需要的特定種類陶瓷原料標準。
二、申報要求
1.申報廣東陶瓷協會團體標準制訂項目,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與國家現有強制性標準協調一致。以圍繞行業發展迫切需要和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亟需為主要方向,并與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無交叉、無重復。對技術成熟、基礎工作扎實、技術文件較完善的標準可優先立項。
2. 申報單位對標準制定的目的意義、必要性和可行性、適用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國內外情況等進行必要的前期研究,編寫《團體標準編制項目申報說明》,填寫《團體標準計劃項目建議書》(附件2)及其他相關證明、論證材料等,以電子版和紙質版的形式報送至協會秘書處。
三、申報周期及立項審批
團體標準申報立項作為常態化工作,申報單位可依據前期的調研情況隨時提出立項申請,協會根據申報情況,適時組織審查。經協會標委會組織專家評估后,對于予以立項的標準制定項目報協會審批立項。
聯系方式:周國憬、王衛國、陳振廣,020-83326013
電子郵箱:gzgdca@163.com。
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00號金安大廈附樓3705室。
廣東陶瓷協會
2021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