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陶瓷產區政府主管部門、陶瓷行業協會: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以及工信部、人社部、文旅部《關于推動工藝美術行業傳承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堅定文化自信,堅持傳承發展、守正創新,深入挖掘陶瓷文化內涵和時代價值,大力實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戰略,不斷地推進陶瓷藝術行業傳承創新發展,根據中國陶瓷工業協會《關于開展“陶瓷藝術大師傳承創新工作室”創建活動的通知》要求,廣東陶瓷協會決定開展“廣東省陶瓷藝術大師傳承創新工作室”創建活動及遴選推薦申報全國“陶瓷藝術大師傳承創新工作室”。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目的
旨在遴選德藝雙馨、業績卓越的省級陶瓷藝術大師、省級工藝美術大師,依托其大師工作室創建傳承創新工作室,授予“廣東省陶瓷藝術大師傳承創新工作室”牌匾,并遴選推薦申報全國“陶瓷藝術大師傳承創新工作室”。廣東陶瓷協會將以保護傳承、創新發展為思路,支持傳統陶瓷藝術大師充分挖掘傳統陶瓷文化內涵和工匠精神;為工作室搭建傳承創新交流平臺,提供指導服務,推動工作室提高傳承創新質量和水平,推出一批陶瓷藝術新品、精品、名品、珍品;加強工作室主體培育,推動產業集群增效,挖掘一批具有發展潛力、有助于繁榮區域經濟的陶瓷藝術品類,形成陶瓷藝術創新發展集聚區。通過創建活動,進一步弘揚中華優秀傳 統文化,推動陶瓷手工藝傳承與創新,促進陶瓷藝術事業繁榮振興。
二、組織機構
成立“廣東省陶瓷藝術大師傳承創新工作室”創建活動領導小組,由廣東陶瓷協會有關領導和專家組成。下設辦公室、專家組、監督組。
三、申報范圍和條件
“廣東省陶瓷藝術大師傳承創新工作室”申報人員(下稱申報者)必須是直接從事陶瓷藝術作品設計和制作的省級及以上陶瓷藝術大師、工藝美術大師。申報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二)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遵紀守法,踐行工匠精神;
(三)掌握陶瓷藝術高超手工技藝,從事本行業20年以上;
(四)已被縣級以上政府部門或行業組織授牌創建工作室,且面積不小于60平米;
(五)帶有不少于10個學生或徒弟;
(六)在中國傳統陶瓷手工技藝傳承中發揮重要作用;
(七)積極參加廣東省陶瓷藝術創作設計創新大賽暨廣東省陶瓷藝術精品展等行業活動及北京精品陶瓷展覽會;
(八)在全國范圍內有一定的影響力和知名度,為陶瓷技藝傳承和發展做出突出貢獻者。(同等條件下,獲得省級以上榮譽者優先);
(九)申報者作品品質和技藝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百年以上的傳承歷史;
2.技藝精湛,自成風格,勇于創新,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以天然原材料為主,采用傳統陶瓷工藝和技術,作品主要以手工制作;
4.作品與時俱進,意義突出,體現時代特點;
5.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和地方特色。
四、推薦名額及申報程序
首批創建“廣東省陶瓷藝術大師傳承創新工作室”名額總數不超過30個,從中遴選推薦申報全國“陶瓷藝術大師傳承創新工作室”名額8個。具體申報程序如下:
(一)申報者須按要求申報,填寫統一制定的《陶瓷藝術大師傳承創新工作室申報表》,并按要求附上證明材料;
(二)各陶瓷產區政府相關部門或陶瓷協會對申報者材料進行審核預選,并簽署推薦意見后報送我協會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需報送的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者填寫《陶瓷藝術大師傳承創新工作室申報表》,一式叁份,A4紙正反面打印;
(二)《申報表》中所涉及的個人學歷、職稱、業績、榮譽稱號、作品獲獎、專利版權、院校合作、參加活動等內容,需將相應的證書或證明材料的復印件一同上報;
(三)請將《申報表》于10月22日前,將上述材料電子版發送至1640839474@qq.com,紙質版(一式叁份)寄送至廣東陶瓷協會“陶瓷藝術大師傳承創新工作室”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通訊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00號金安大廈附樓3705,電話:020-83340139。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郵 箱:1640839474@qq.com
聯 系 人:歐陽思瑜 手機:18520114932(微信同號) ,王衛國,座機:020-83340139